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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国观——东盟智库对话会:蓝色经济伙伴关系

2019.11.02


在中国--东盟领导人2019年系列会议拉开帷幕前夕,10月31日,第三届“国观--东盟智库对话会”在广东湛江召开,围绕中国与东盟“蓝色经济伙伴关系”进行研讨。对话会上,来自中国、菲律宾、越南、印尼、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和缅甸等国的专家学者以及产业界代表就各自对“蓝色经济”概念的理解进行了交流,并就中国和东南亚国家之间如何从政府、企业和智识层面推进“蓝色经济伙伴关系”分享了各自的看法。


第一,“蓝色经济”的概念源于西方,借用时一定要照顾到本地区特点。与会专家认为,当前“蓝色经济”尚未形成国际统一释义,但各国已普遍认识到“蓝色经济”对于本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与欧盟地区有所不同,中国与东南亚地区民众对于海洋能够提供的经济利益需求迫切,对于“蓝色经济”能如何改善就业和生计十分关注,对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位于这个前提之下。因此,在中国与东南亚“蓝色经济伙伴关系”框架中,应结合本区域的发展实际。将发展作为“蓝色经济”主要着眼点的同时,在发展与保护之间寻求平衡点,构建起属于本区域的蓝色经济模式——立足于海洋,重视可持续性以及最广大民众的福祉。


第二,谁参与、谁受益、谁又受损,是“蓝色经济伙伴关系”建设要回答的首要问题。各国专家认为“蓝色经济伙伴关系”建设不能回避“谁参与、谁受益,谁又可能受损”这三大问题。专家们建议,在政府主导的蓝色经济合作框架之外,还应该让更多的海洋经济部门(如涉海企业、科研机构、非政府组织等)参与到蓝色经济合作的对话中。蓝色经济增长不应仅为跨国企业和大公司带来利润,也要让当地民众、小微企业等主体共享蓝色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红利,更要考虑到生计可能受到负面冲击(比如海洋污染)的那部分民众和社区的关切与需求。

   

第三,“蓝色经济伙伴关系”不仅仅是经济发展构想,还具有重大的安全意义。“蓝色经济”不仅事关海洋资源利用、海洋环境保护等非传统安全问题,也关系到海上航道安全、海上国际秩序建设等传统安全问题。地区国家间“蓝色经济”伙伴关系的发展,将进一步塑造各国的地区共同体意识,使各国在海洋上成为利益息息相关的伙伴,使各国在维护海洋安全方面拥有更多的共同利益。这不仅将营造出共同发展的气氛,也将为各国减少因争端带来的疑虑、为合作维护安全创造新的动能。特别是在当前全球化面临挑战、大国民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情绪上升的背景下,中国与东南亚国家间更紧密的经济合作,将会为本地区作为一个整体的发展壮大、相互依存和共抗风险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伙伴国各异的国内架构和国家经验将影响“蓝色经济”的均衡推进。一项大的国际倡议,需要落实到各个成员国内部才能真正实施。但各国国内议程优先级设置、国内机构运转机制、以及各国比较优势的差异,都会直接影响它们对“蓝色经济伙伴关系”的认知、政策和行为。例如,从国内政策层面上看,菲律宾、泰国等国近年来都在政策层面推行了可持续发展目标和“生态友好”型发展战略,正与“蓝色经济”的国际潮流趋势相契合。同时部分学者也坦言,“蓝色经济”还未真正从学术圈和政策层面走进普罗大众的主流话语中,知识界和政策界还需要更多努力,以增强民众的“蓝色意识”。

       

第五,“蓝色经济伙伴关系”的实施路径与具体机制应该是多元、务实和灵活的。如何发挥私人部门特别是涉海企业在资金投入方面的强大潜在实力,是“蓝色经济伙伴关系”取得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过去类似于“蓝色经济伙伴关系”这样的重大战略倡议,主要采取国家主导、从政府垂直向下的路径。政府提出战略设想、设立资助基金、确定资金分配原则和制度。在这种模式下,资金来源与投入都过于单向、过于垂直、过于集中于某一部门或者领域。与会专家建议各国政府制定专门政策,支持和便利企业资本、社会资本和智库资本加入,最终形成政府、企业、智库与民间等各种资本交相流动的良性循环,以使“蓝色经济伙伴关系”的资金来源更多元、参与者更广泛,受益者更多。


       

最后,“蓝色经济”不仅是经济合作,更是社会合作、政策合作、制度合作和科研人文合作。目前各国对“蓝色经济”的认识与探讨主要局限在学术领域和政策领域,产业界以及其他社会机构并未广泛参与讨论,未来应该鼓励推进跨行业、跨部门和跨国家合作,突破学科界限、丰富对话内容、增加研究的视角,让不同部门和专业的话语融合在一起,以从整体上认识和建设“蓝色经济伙伴关系”。为推进这一进程,各国专家一致倡议:搭建区域性的海洋智库和知识网络、开展联合研究项目深入探讨对“蓝色经济”的理解,以及设立定期交流机制、探索地区建设“蓝色经济伙伴关系”的更多可能途径。

       

湛江市政府、湛江启迪科技园、中山大学海洋生物科技创新中心为对话会的成功举办提供了大力支持。